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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重要公告]本校圖書館借閱規則已修訂通過,修正後規則將從107/06/01開始適用,請注意!!
「華夏科技大學圖書館借閱規則」已於107年2月27日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,修正後全文請參考附件,並將於107年6月1日開始適用新規則,若有逾期借書未歸還者,請盡速歸還,敬請配合。其中第七條有關逾期還書罰則更動如下: 已借各類型資料逾期未歸還者以冊(件)計,逾期罰則依以下規定辦理︰ 一、逾期滯還金每冊(件)每日以二元計算,到期日之後七日為寬限期,於寬限期間歸還所借資料,不受罰則處分。到期日之後第八日起歸還資料者,需繳交自逾期第一日起算之積欠滯還金,採累計制,滯還金金額每冊(件)上限為新台幣伍佰元。 二、凡滯還金超過新台幣一佰元者,可依個人意願選擇以義工服務方式抵免滯還金或繳交現金,逾期滯還金換算義工服務時數依據本校工讀費計算,未足一小時義工服務時數之滯還金,以一小時抵算,折抵之實施期限自本館同意其折抵日起,須於當學期結束前折抵完畢,若無法於期限內折抵完畢時,則仍須繳納尚未折抵完畢時數之滯還金。 三、讀者借書逾期未還、未繳清滯還金或未完成義工服務者,停止其借書、續借及預約權利(以下簡稱停權)。 ![]()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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